想想看,什么比厨房里我那一打棕黄微焦,刚刚出炉的自制爱心面包更容易打动人心?
我想,那是。。。
在很久以前,远在电炉冷气,跑车股票,粉色天空霓虹不夜之前,一个类似今晚的雨夜,芭蕉,破庙,香屑。一抹白色,是精不是怪,妖仙路数难辨,拂过蒲团飘入正殿。她一定要美丽,一定要幽怨,专门挑穷书生借宿的地方出现。她磅位够轻,因为她没有脚,踏过了泥塘却不留印;她够青春,因为她没有命,三百年的褶子不会爬上依旧清纯的脸。只要她牙够白,口气够清新,死亡也没有什么好畏惧的。男人们爱她,因为她美丽,因为她会要了你的命,而不是你的身家那另一种性命。女人们爱她,因为她幽怨,因为她能要了那个男人的命,因为和一缕幽魂的外遇总好过出轨到另一具鲜活的肉体。我爱她,因为她不老不死,气死道士,气疯和尚,吓傻王二李三,勾引才臣陶生,还随时可以消失不见。
女鬼客串出演了无数蹩脚的故事,不用遵守物理定理或是其他交通规则,可以飞也可以用蹦跶的,发型随便,衣服只要是白的,其他也随便。可以种萝卜也可以烤面包,什么都随便。
女鬼,极美极恐怖的存在。我对人最高的赞美就是你死了必定是个女鬼。
呜呼,女鬼吾爱,惊鸿一现,永生不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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